國家煤監局印發實施方案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日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關于印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就全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事項做出新規定。
據通知,此次改革范圍為全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事項。
改革內容包括九項。一是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申辦。二是精簡許可審批材料。取消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只需在線填報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姓名和考核合格證號。取消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證明材料和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改為申請人向頒證部門做出符合條件的書面承諾。三是推進安全生產許可審批標準化。四是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五是依法公示許可事項。六是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頒證部門認為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首次申請、延期申請,審批時限要壓減到35個工作日以內;直接延期申請的,壓減到25個工作日以內;因主要負責人、隸屬關系、經濟類型、煤礦企業名稱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壓減到20個工作日以內。七是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管理。八是規范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管理。除限期淘汰的落后產能煤礦外,原則上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九是加強安全生產許可檔案管理工作。
與此同時,通知要求加強安全許可事后監管。一要嚴格執法檢查。二要嚴懲失信行為。對通過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虛假承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企業,要依法撤銷已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1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申請。三是加強煤礦分類監察。四是加強信息化遠程監察。采取“互聯網+監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在線檢查和隨機抽查,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五是嚴格復產驗收。六是強化社會監督。
國家煤監局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信息歸集共享,加強服務引導。(中國煤炭報)